唉,沒想到回憶起人生竟然那麼惆悵,不知不覺花了3%的時間還寫不完。 我原本的預計是27-29%交代完音樂人生,剛好接到30%是一個段落。 (之前有說過我其實到100%之前的標題都想好了) 不過話匣子都打開了,就讓我娓娓道來我的人生之路吧! 前兩篇在這邊: 1.27%的回顧,從我的音樂人生開始 2.28%是音樂人生第二樂章 前面提到我在高一升高二的暑假遇到的人生的第二個偶像夢劇場樂團 DreamTheater跟他們的吉他手 John Petrucci,與此同時由於一口氣買15張CD的這件事讓我對音樂風格的視野大幅提升。我對吉他技巧的鑽研,也就從原本伍佰的槌勾弦為主的藍調吉他技巧,延伸到琶音、速彈、點弦、掃弦等更艱深的大師領域去。 學吉他的這段歷程,讓我很清楚體認到,有些事情,非得花費大量的時間跟專注去練習才能有所斬獲,不可能一蹴可及。 我買了大量的夢劇場的吉他譜,上面的符號數字我都看得懂,但就是彈起來像是小腦萎縮患者一樣卡卡的。左手指頭的不靈活、右手拿pick的彈奏速度無法匹配、與此同時還要考慮彈得乾淨(格子按得準、其餘手腕部位輕放在空弦上消雜音)等問題。比我玩快打旋風2X要打贏豪鬼還要困難,根本是地獄級的挑戰。 難怪當時我們吉他手界流傳一個美國的影集,是一個吉他手為了自己變得超強,而跟惡魔簽訂契約,雖然變得超強很有名也賺到錢,但惡魔最後給了一個永遠談不完的超長超難樂譜,他就這樣彈到死掉XD。 要變成吉他大師,真的要花非常多的時間跟紀律才有可能做得到,這個體認是在我高三上的時候,夢劇場來台開演唱會,我前一天晚上去飯店堵人,拿我的吉他給John Petrucci簽名的時候,我發現他的小手臂比上臂還粗,然後瞬間想起我們自己練吉他彈得很快的時候會看到也感覺到自己的屈指肌跟肱橈肌很緊很硬,再來是想起我高二英文作業時介紹John Petrucci的故事時,他說他沒有演出時每天早上起床送孩子上學後就開始練琴大約4-6小時,然後下午接孩子度過家庭時光,晚餐後會再練2-3小時。結合這三件事情,讓我完全明白他之所以吉他技巧那麼神,比起所謂的天賦,就是「練習、練習再練習」,真的就是所謂的「台下十年功,台上一分鐘」。有這樣的體悟,其實我當時萌生打退堂鼓的想法,因為我不想要每天花那麼多時間在練吉他上面,我再怎麼喜愛音樂、樂團、吉他,我還是要花點時間唸書、追女生、打電動、上BBS。 不過高中生涯加上社團就是會有競爭心,想說我身為吉他社教學長,我總不能彈得比同年紀甚至學弟妹還差吧,於是我還是會投入稍微多一點時間練習吉他。 高二開學了也分班了(我選文組),當時的我一心只想著為了不久後的迎新表演活動準備,身為吉他社中吉他算厲害的人,我同時被兩三個樂團邀約,有些人或許只想專心經營一個團,但對我來說,能上台就是爽,於是我當然同時尬三團,而且有兩個是我自己吉他兼主唱,讓我可以有更多留在舞台上的機會,這也算是得償所望吧,從迎新活動開始一直到我高三畢業,由於大大小小的表演(即使不是樂團類的)都有我的出現,而且我還做過一些瘋狂的事情(寫歌在舞台上跟女生告白)我成為永春高中那段時間的名人。 選歌或許也很重要,當時在迎新活動上讓我一炮而紅的歌是陳昇&新寶島康樂隊的的「鼓聲若響」、張震嶽的「自由」。鼓聲若響甚至後來成為我在高中時代的代表作,不止是各種團體約我去唱KTV的時候都會被cue唱這首,連校際卡拉OK比賽我都被學校邀請當串場嘉賓表演這首歌(其實我也想比賽啊) 在樂團這件事上,或許是物以類聚、惺惺相惜的關係,在迎新之後我們都有注意到在別的團中厲害的樂手,然後會在社團的練團室遇到的時候從閒聊、切磋到Jam(即興演奏)。漸漸地我們走在一起,社團最強的鼓手、Bass手、吉他手(我)、跟英文Rap很強的主唱湊在一起,成為專練很難的歌的「菁英團」。當然原本自己的團也還在,繼續練一些中文流行歌而且是我可以自己主導的。 接下來也是我人生中唯二幾乎串整場表演的時刻到來(另一次是在專科時代),耶誕舞會的表演,我們吉他社有兩個小時的時間,總共6個團,由於被通知得很臨時(因為熱舞社跟手語社的表演時間不足,我們的時間變得很多)很多團因時間匆促團員的狀況跟不上或湊不齊,於是我一個人參與了5個團,表演了約1小時45分,而且不全是以吉他手身份出場,有純唱歌、打鼓、彈bass都有。 當時的我就是沉醉在表演中呀 高二下學期,社團活動的重心放在教學傳承跟期末的大型成發,身為教學,我當時放了很多心力在教學上面,給予不同的學弟妹一對多或一對一的手把手教學,把菁英團的成員安排去帶領選擇不同樂器的學弟妹(然後自己偶爾跑去偷學)。然後還會安排多元的課程,譬如找來不是吉他社但懂超多嘻哈音樂的朋友來分享嘻哈音樂的類型、把我自己的15張不同風格的CD混合燒成樂風大補帖(當時很流行燒錄mp3拷貝,請注意版權問題),拿出來讓學弟妹快速瀏覽;找一些很厲害的樂團現場演出或是跟樂團相關的電影的錄影帶,跟學校借影音教室來上影音課。